2012年11月21日,山东省风景园林协会在济南市组织召开了首次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联谊会,全省26个一级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参加了联谊会,我公司总经理赖澄奉出席并参加了此次联谊会。
山东省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联谊会是由山东省内的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自行发起的学习型、合作型、交流型活动,其宗旨是为省内一级园林企业搭建合作与交流平台,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施工水平,促进共同发展。
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树立行业形象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达成并签署了山东省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行业自律倡议书,内容如下:
一、认真学习遵守《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城市绿化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依法经营,维护行业整体形象和利益。
二、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在业务活动中,不搞相互拆台、同行诋毁、捏造散步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信誉和声誉等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不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恶意太高或压低标价;或向招标者行贿,随意更改招投标规则,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三、倡导诚信经营理念,重合同,守信用。不采用假冒或仿冒企业资质、营业执照、人员证件、业绩合同等从事经营活动。决不利用企业资质、执照搞非法挂靠,不搞层层转包、违法分包,坚决杜绝任何不法经营行为。
四、严格执行国家、行业规范、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坚持文明施工,强化现场管理,坚决抵制偷工减料、粗制滥造、以次充好的做法。对出现的质量事故不迁就、不隐瞒、不包庇,主动接受检查和处理。
五、积极探索和创新合作方式,促进共同发展。加强协会联合,实现优势互补,各单位之间有序竞争、诚信合作,营造一种平等、和气、友爱、奉献的园林大家庭氛围。
六、加强企业文化和职业道德建设,教育职工热爱本职工作,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
七、以促进科学发展,振兴山东园林为己任。实践和传播“齐风鲁韵、大气宜人”的山东园林文化,积极推动生态园林、文化园林建设。为行业发展建言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八、注重企业人才培养,积极参加各类行业培训,加强企业科研,推动科技进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九、积极参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风景园林协会组织举办的各项行业活动,在全行业真正起到率先垂范、先行先试的行业龙头作用。
十、自觉接受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指导。